党委(校长)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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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务科工作职责

1.承担学校信访工作。

2.组织、推进学校信访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。

3.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。

4.处理 12345 市长热线和黑龙江省信访平台等转接的工作任务。

5.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信访事件、制定重大信访事件工作预案。

6.联系学校法律顾问、法律服务供应商,承担学校有关法律事务。

7.为学校重要决策进行政策研究,提供法律论证、合法性审查,做好法律风险评估。

8.参与学校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,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9.负责管理和使用合同用章,对合同进行程序性审核。

10.协助、配合其它科室做好全局性工作。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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