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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河学院档案安全保密制度
2011-11-09 19:56  

一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上级有关保密的规定,保证不失密,不泄密。

二、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国家秘密,不得私自摘抄、复印、传播密级档案内容。

三、查阅党委会、校务会记录等密级档案,必须履行批准手续,在档案科阅览室查阅。一般情况下,不允许摘抄、借阅密级档案。

四、档案科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、复印废纸,必须销毁,不得随意扔掉。

五、一切密级档案,都应当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保密柜中,保证在非常情况下档案的安全和提供利用。

六、按照有关档案接收、保管、查阅利用制度,认真履行核对、签字、登记、注销手续。

七、档案库房必须严密坚固,档案柜的钥匙由各自负责的人保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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