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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年鉴、大事记的规定及要求
2011-11-09 19:57  

校内各部门:

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,请校内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年鉴、大事记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校长办公室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报送时间:每年710日和 1220日前

二、报送方式: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并行的方式报送。

三、几点说明:

(一)报送材料起止时间段为:

7 10 ,报送16月份。

12 20 前,报送712月份。

(二)纸质稿要求有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
(三)年鉴项目包括:

1.概况(简介)。

2.组织机构或教研室机构设置情况(含人员名单)。

3.专业设置。

4.在读学生数。

其中:A.当年招生数;

B.毕业生数。

5.学生、职工、单位获得的荣誉。

要求:A.注明授奖单位;

B.授奖内容;

C.授奖级别;

D.授奖时间;

E.附证书或奖杯等电子版图片。

(四)大事记要选择重要事件,按照时间发生的顺序(年月日),把主要事件、重要参与人及地点等用简练的文字逐条记载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黑河学院档案科

联系电话:0456-6842020

电子信箱:hhxynjdsj@163.com

黑河学院办公室

OO 十二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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