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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河学院党委(校长)办公室档案科职责
2013-06-28 20:19 佚名 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严格遵守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;

2.规划全院档案工作。负责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助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及完成立卷归档工作;

3.负责接收(征集)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全院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学生、出版、外事、科研、财会、仪器设备、基建、声像载体、名人及实物档案;

4.负责办理档案材料的交接、清点、借阅登记、统计、鉴定、销毁等事宜;

5.负责档案材料的保密、防火、防虫、防腐、防盗等工作;

6.负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,组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;

7.负责为本院编写校史、校志等各项工作提供原始凭证及依据材料。负责《黑河学院年鉴》撰写和《黑河学院大事记》的编写工作;

8.负责对全院专、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;

9.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;

10.负责学院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;

11.协助配合其它科室做好全局性工作;
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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